一年沒頭路 免費職訓領津貼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2009.03.12 05:02 am


是否延長失業給付,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態度保留,不過她同意立委建議,以行政命令,讓失業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者享有免費職訓、職訓生活津貼、求職交通津貼、臨時工作津貼等措施,最快四月一日即可實施,預估十萬人受惠。

立委林鴻池昨天在立院衛環委員會質詢說,長期失業者是弱勢中的弱勢,勞委會應將失業超過五十三周(約一年)以上者,也納入就服法第廿四條規定的「加強照顧特定對象」。王如玄當場表態,願意以行政命令將「長期失業者」也納入照顧範圍。

王如玄說,勞委會就服法第廿四條正面表列的只有「負擔家計婦女」、「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原住民」、「生活互助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考慮到長期失業者。

對於林鴻池的建議,勞委會同意立即用行政解釋將「長期失業者」納入。

未來長期失業者可享有的優惠,包括免費職訓、職訓生活津貼(投保薪資六成、六個月),求職交通津貼(一年四次、每次五百元),臨時工作津貼(每小時一百元)、僱用獎助(補助企業每月一萬元,最長一年)等。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劉兆玄昨晚裁示,將透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修改就業保險法,勞委會針對失業者的待業請求,在一定條件,給予延長失業給付。

劉兆玄昨晚邀集各部會首長,聽取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相關簡報。

與會首長主張,延長失業給付的「這扇門不能輕易開啟」,否則有些失業者,寧可領取失業給付而不就業,長期將依賴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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