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花121億協調企業釋3.5個工作/大專畢待業 實習月薪2.2萬

〔記者胡清暉/台北報導〕


配合行政院擴大就業方案,教育部規劃為期一年的職場實習方案,將協調企業釋出三萬五千個工作機會,給大學畢業生實習機會,月薪二萬二千元由政府支付,只要立院審查通過四年五千億元特別預算案後就可實施。

教育部技職司司長陳明印表示,「大專畢業生到企業職場實習方案」所需經費約新台幣一百二十一億元,對象為九十五到九十七學年的大專校院畢業生,非在學且正在待業,執行時間一年。

陳明印指出,月薪含勞健保為二萬六千一百九十元,包括本薪二萬二千元由政府支付,雇主需支付勞健保四千一百九十元。雖然這項職場實習方案只有一年,希望企業能夠在一年後提供正職的工作機會給表現不錯的實習畢業生。

陳明印說,本週起將舉辦四場企業說明會,教育部也架設網路平台,讓企業上網登錄。網址:http://www.excellent.lhu.edu.tw/。各大學可以自己找實習機會,幫學生媒合,有意申請的畢業生可於近期注意各大學網站。

台灣科技大學學務長欒斌指出,教育部規定各校可媒介的實習畢業生總數不得超過近三年畢業生總數的四%,以台科大而言,已透過校友服務的企業、產學合作的管道,為近三年畢業生爭取實習職缺,目前可提供學生選擇超過兩百個實習機會,包括威寶電信、華視資訊部、華碩、永豐金證券等知名企業。

欒斌表示,每月月底彙整完會提出一次,目前已有七、八十名畢業生報名,如果面試不成功,仍可於下個月繼續媒合,且不必一定要待滿一年,只要找到工作就可以結束實習。

他分析,對於企業而言,提供實習職缺成本不高,因此對提供實習職缺給知名國立大學畢業生意願非常踴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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