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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實習 勞團憂裁員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2009.03.27 03:23 am


教育部推動大專畢業生到企業實習方案,有三萬三千五百個名額,政府補助每人每月二萬六千元,為期一年。教育部表示,立法院預算通過後,最快下月即可執行。勞工團體則擔心企業「左手拿錢,右手裁員」,要求建立防範機制。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昨天表示,政府這項計畫,企業不必出錢就有人力挹注,但令勞團憂心的是,企業可能會裁員,等待這項計畫的人力,尤其是高科技業,他更點名台積電裁了一千多人,政府不應補貼這樣的企業,必須過去一年沒有裁員的企業才能申請。

教育部技職司長陳明印強調,這項讓九十五至九十七年度大專畢業卻失業者到企業實習措施,是為促進就業,企業不能因此裁員,或中斷跟學校的建教合作。

陳明印說,教育部已有防弊措施,企業申請這項方案前,需檢附最近一期稅務及近三個月勞保投保相關資料,且企業配合這項計畫前三個月,如有非因原聘員工過失就資遣、解聘或減少大專校院在學生實習計畫者,經審查後,可視情形酌減名額或不提供名額。

執行計畫期間,陳明印表示,除非退休、自願離職或派遣人力到期、違反勞基法十二條第一項各款等情形,員工總數不能減少,否則政府會終止實習計畫,將學員轉到其他機構。

陳明印說,各校名額為九十五年度起三年畢業生的百分之四,但九十七學年度的應屆畢業生至少要達六分之一以上。各大學已陸續跟企業聯絡,並找尋近三年的失業學生,不少企業反應熱絡,截至目前,以應屆畢業生最希望獲得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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