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生趁早 年過40風險倍增

更新日期:2009/03/29 03:03 馮惠宜/台中報導


一般認為女姓最佳的生育年齡為廿五歲到廿八歲,有心生育的婦女最好不要超過卅五歲,醫師指出,超過四十歲想要生育,不但成功生育率較年輕女性低,而且胎兒畸形的比例更是年輕孕婦的兩倍。


不孕症名醫李茂盛指出,女姓四十歲以後卵子的數量較少,品質也較不優,他舉例如果卅五歲時卵子的數量是十個,那四十歲時可以能遞減為一到兩個,加上卵子的外殼老化變韌,在進行受精時,不易破殼而出;且卵子的DNA也易起變化,導致胎兒畸形,或是胎兒早期沒有心跳。


就子宮的狀況來說,年齡愈大,狀況愈多,即使受孕也不易著床,容易流產。清亮婦產科醫師賴朝宏說,四十歲以上懷孕,不但胎兒畸形,或罹患先天性疾病的機會大增,流產機會是年輕產婦的兩倍,孕婦得妊娠毒血症的機會更是大增,他呼籲有心生育的女姓,能生就要趁早,免得胎兒與媽媽都承受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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