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服法修法 勞委會盼能協助弱勢者就業

更新日期:2009/04/21 19:04 (中央社記者記者馮昭台北21日電)


行政院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表示,希望就業服務法修法後,可鼓勵獨力負擔家計者利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促進措施,積極投入就業市場,並強化長期失業者的就業能力。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4月1日先以行政命令將「獨力負擔家計者」及「長期失業者」納入「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6款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特定對象。


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指出,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就服法修正案,將獨力負擔家計者及長期失業者納入特定對象,可獲政府優先提供就業輔導措施,讓弱勢權益保障更完善。


另外,立法院通過「就業保險法第35條、第44條修正條文」,將辦理就業保險經費改由勞委會編列公務預算撥付。


勞委會勞工保險處表示,目前公保、勞保、農保、軍保、全民健保及國民年金保險的行政事務費都由政府負擔,實施社會保險是貫徹憲法第155條規定的基本國策,因此,就業保險基金的行政經費改由政府公務預算支應。9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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