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公司 將強制設薪酬委員會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0.05.21 03:11 am


立法院財委會昨(20)日審查通過證交法修正案,增訂「反肥貓條款」,上市櫃公司必須強制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讓薪酬與經營績效合理化,以全面防堵績效不佳卻坐領高薪的肥貓。

由於上市櫃公司尚未全面強制設立獨立董事,因此,對於薪酬委員會的成員,金管會將另訂辦法規範,考慮成員不限獨董。

立委丁守中等人認為,多家上市櫃公司連續虧損,但董監酬勞依舊增加,即便主管機關強迫揭露,仍無法有效改善這種經營績效與酬金不成比例現象,因此,提案修改證交法,增訂強制設置薪酬委員會,依董監事及經理人對公司貢獻,訂定合理酬金。

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審查這項修正案,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表示,金管會不反對,但仍建議採取逐步作法。

討論過程中,金管會證期局長李啟賢一度建議,將文字修改為,主管機關應視公司規模、業務性質及其他必要情況,命令設薪酬委員會,也就是採逐步作法,先從大公司強制設置開始。

但丁守中等委員認為,若依規模大小等條件,給主管機關太多裁量空間。最後在多數立委堅持下,委員會通過的條文,仍採取全面強制設立薪酬委員會作法。

修正案增訂第14條之6規定,上市櫃公司應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其成員專業資格、職權行使及相關事項的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薪資報酬應包括,董監事及經理人的薪資、股票選擇權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的措施。

主席羅明才表示,修正案將送立法院院會討論,不需送朝野協商。李啟賢會後補充說,並不是所有上市櫃公司都設獨董,薪酬委員會的成員可能不以獨董為限。

李啟賢並表示,這幾年,投保中心對於經營績效不佳,董監酬勞偏高或增加太多的公司,都有列出異常名單,由投保中心發函給公司,或出席股東會,督促上市櫃公司將董監酬金合理化。

投保中心的作法也有成效,有不少公司因此調降董監酬勞,從96年度到現在,已有20家公司有具體改善作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gapanthu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