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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害人過敏 賀寶芙判賠55萬

2015-05-20〔記者鮑建信、張慧雯/綜合報導〕


美商賀寶芙公司張姓女會員,購買公司營養食品讓其父服用後,出現皮膚紅腫過敏、發燒等症狀,並曾住院五次,要求賠償兩百萬元精神慰撫金,法官認為賀寶芙確有疏失,判決賠償五十五萬元。業者表示會提起上訴。

張父指出,賀寶芙以多層次傳銷方式,販售動、植物營養食品,卻未在商品加註過敏警語。九十六年底,其女成為會員,向賀寶芙購買香草口味營養蛋白混合飲料、優質蛋白粉、素食用草維錠、高纖錠、夜寧新及細喜錠等讓他食用後,卻出現異常搔癢等症狀,直銷商均以排毒搪塞。

九十八年五月十五日,他在賀寶芙直銷商所經營早餐店,飲用濃縮蘆薈汁後急速惡化,並產生記憶力混淆或喪失、焦慮不安等異常反應,體重也異常減輕,另有四肢水腫、全身皮膚發紅、乾燥、脫皮、發燒等,前往高雄榮總住院治療始獲控制。
賀寶芙︰將會上訴

賀寶芙台灣分公司表示,優質蛋白粉及濃縮蘆薈汁均屬食品,不需標示過敏警語,否認直銷商有宣稱排毒功能之事。張姓消費者長久以來即有皮膚疾病及藥物過敏病史,其皮膚過敏症狀實與食用賀寶芙產品無關。

承辦法官指出,張父食用賀寶芙食品產生過敏確有可能,而公司對市場充斥該食品有排毒功效的不實廣告,卻未報請網路警察或消保官清查,僅採取要求直銷商自律的消極管理模式,也有過失。

法官說,張父請求的精神慰撫金,以四十萬為適當,另審酌醫藥等費用,共賠償五十五萬元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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