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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子店買藥妝 要認明標示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2009.04.28 02:46 am


坊間出現許多「格子商店」,由於寄售的商品頗具創意及特色,吸引許多年輕人選購。不過台北市衛生局繼去年查獲販售未經核可的藥品及標示不明的食品外,日前又查獲許多「標示不全」及「誇大療效」的化妝品。

衛生局呼籲民眾到格子商店購物時,遵守「二不一要」原則,「不買來源不明商品、不輕信誇大療效、認明完整中文標示」。

衛生局日前稽查6家格子商店,共查獲22件違反規定的化妝品陳列販售,不合格的化妝品以「標示不全」最多,高達19件,同時違反「標示不全」及「誇大療效」的產品有3件。

其中一款「莎薇護唇膏」,沒有標示進口商名稱、地址及用法,甚至含樟腦成分,但卻沒有標明,可能誘發蠶豆症患者病狀。

有一款減肥霜,外包裝沒有完整中文標示,還有一款淨化肌膚皂,宣稱竹碳活性成分可產生遠紅外線、促進細胞活化、消除疲勞,都有誇大誤導之嫌。

藥物食品管理處表示,這次稽查到的22件違規產品中,其中15件來自個人賣家自行承租格子販售,商品多數自行從國外攜入,完全沒有中文標示說明,民眾使用後如出現問題,將求助無門。

衛生局對稽查不合格的商品,將依照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罰業者1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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