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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失業 經建會提工作分享

【經濟日報╱記者何孟奎、黃依歆、蘇秀慧/台北報導】 2009.03.13 03:11 am


經建會副主委單驥昨(12)日拋出工作分享(Job Sharing)的構想,建議就鬆綁勞動定期契約公開討論,降低失業率;他並在演講中,建議把修改相關勞動法令列為中長期計畫。

不過,勞委會對修改勞動基準法態度保留,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表示,彈性化勞動契約雖能夠創造就業機會,但不一定是好的就業機會。

何謂工作分享?經建會解釋,是指安排兩名員工共同負責一份全職職位,例如將現有工作職位的勞動時間進行不同形式分割和重組,創造更多工作機會。例如甲、乙兩人分享一個職位,每人每天分別工作四小時,或每人每周分別工作兩天半,就業機會就能增加一倍,同理也可讓三個人分享兩個崗位。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在新聞局記者會表示,原訂實施六個月的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已決定延長為一年。另外,行政部門將在一周內提出修法版本,讓立院授權行政機關,得延長失業給付為九個月或一年。

不過,對於以降低勞動條件來換取更多的工作機會,勞委會並不積極。要實施工作分享,必須修改勞基法中的臨時性工作契約限制,潘世偉表示,勞動彈性制度要建立之前,要考量不同利益的需要,勞委會未來會在確保勞工權益的前提下進行政策研擬。

單驥昨天以「當前國內失業問題分析與因應對策研討會」進行專題演講,他說,台灣的員工聘僱困難度過高,在181個經濟體中排名第159名,自然失業率居高不下,「如果大家不接受(鬆綁),就要接受高自然失業率。」

單驥說,台灣對定期契約工等臨時聘用的法規較嚴格,與韓國、日本相較,台灣的非典型僱用、部分工時占整體就業的比例偏低,若能給予企業聘用臨時工的彈性,可望降低失業率。


閱報祕書》非典型就業

非典型就業是指有雇主,但非專職、非全時全薪以外的工作者。換句話說,非專任薪資的工作即為非典型僱用型態,包括部分工時、人力派遣等工作型態都算,非典型就業人員並沒有勞工法規的保護。經建會副主委單驥提出工作分享的概念,目的即在增加非典型就業機會。 (記者何孟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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