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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黑箱作業 勞資雙輸

2008-12-17 工商時報 【薛孟杰】


 勞委會昨日緊急廢止「無薪休假月薪可低於基本工資」的解釋令,讓該解釋令不及4天即胎死腹中,不滿的對象,從勞方換成資方。檢視勞委會提出該項解釋的過程,過度輕忽「無薪休假」衝擊在先,事後又黑箱作業,未充分與勞資雙方溝通,終導致政策搖擺,不論勞方或資方,都成為受害者。

 無薪休假月薪究竟可否低於基本工資,其實是相當嚴肅的法律問題,背後代表的絕非僅「雇主能否少付薪水」而已,它還涉及「勞基法立法精神」。

 長期以來,勞動基準法該不該訂定基本工資,月薪制能否與時薪制轉換,甚至月薪制是否廢除,都一直是勞資角力的重點,身為全國勞工事務最高主管機關,勞委會不可能不瞭解其中的利害關係。

 大體說來,資方較傾向「有工作才有薪水」,休假沒工作,就不應領薪水,無薪休假潮爆發後,幾乎每日都有資方電詢勞委會,勞工月薪可否低於基本工資。勞方則堅持「月薪勞工即使沒工作也在待命,既然不准兼差,休假就應給薪」。

 至於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所謂「勞工每周工作一日休假四日、卻仍領17,280元月薪合理嗎」的論述,一般認為,較傾向資方立場。

 據瞭解,勞委會上周四召開大委員會,就有資方代表要求勞委會儘速對「無薪休假月薪底限問題」做出解釋,由於擔心無薪休假的下一步就是資遣,為避免勞工資遣後失去勞保勞退基本退休保障,王如玄決定以發布新聞稿的方式,「間接」宣布「月薪可以低於基本工資」。

 或許如王如玄所言,宣布月薪可低於基本工資是「避免勞工被資遣」,現在翻案則是「不同價值的選擇」,出發點都是希望勞資關係更好。但在勞委會「用心良苦」背後,凸顯的卻是政策黑箱作業、結果更加深勞資雙方緊張關係,更重要的是「勞基法」依法行政問題仍曖昧不明。

 最令人憂心的是,對於政策反覆可能引發資方加速資遣的問題,勞委會僅以「勞委會有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等」隻字片語輕輕帶過,若這就是勞委會對於無薪休假潮衝擊的因應之道,那麼不論勞方或資方,可真要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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