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以「支付命令」奪財 土雞城老闆氣到心臟病發



▲民間司改會和朱老闆一起為「支付命令」冤案陳情。 (圖/翻攝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開土雞城餐廳的朱姓老闆,4年前接到詐騙集團透過法院核發「支付命令」,要求他需償還「吳春宏」等人30萬元,他不予理會卻遭法院扣押財產和經營的餐廳,雖然證實是詐騙集團的騙術,但朱老闆的餐廳還是要被法拍,14日上午他和民間司改會多名律師前往高雄地院演行動劇陳情。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律師劉哲宏表示,朱老闆的例子不是個案,從2010年到2014年之間吳春宏申請「支付命令」超過100件,光是高雄地院就佔了80件,而且詐騙集團成員還帶著法院人員前往查扣朱老闆的財產。

據了解,朱老闆從修車廠烤漆工起家,結婚後跟妻子合力經營一間土雞城餐廳,突然被查封餐廳,他感到很錯愕,甚至氣到心臟病發開刀,胸口還留有一道深深的疤痕。

詐騙集團在本票上冒簽朱老闆的姓名,再以欠錢不還的理由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由於法院審核只需要書面審查,通過後債務人若沒有在20日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扣押財產。

朱老闆表示,的確有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但因為自覺沒欠人錢所以不予理會,想不到卻被查封財產,之後有找刑事局鑑定本票非本人所簽,但高雄地院卻以沒找到偽造者,對方也還沒被判刑,拒絕撤銷朱老闆的債務。

民間司改會和高雄大學法服社陪同朱老闆上午到高雄地院陳情,並上演行動劇要求修法,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施柏宏親自收下陳情書,表示會針對朱老闆的案例,請司法院儘速修改相關法令規定,並要求支付命令的承辦人員加強審核,檢討核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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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這是詐騙? 不,法院跟你來真的!


近來「支付命令」制度遭詐騙集團濫用,民間司改會年初開始積極推動立院法應修改《民事訴訟法》「支付命令」相關規定。許多民眾不知現行支付命令的缺失,民間司改會昨推出「救援支付命令受害人、法院不再當詐騙幫兇」的支付命令修法說帖網站,內容詳盡易懂,希望讓民眾瞭解隨時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的「惡法亦法」現象。

現行《民事訴訟法》對支付命令的被害人幾無救濟方式。例如某日A男收到法院核發他欠某人30萬元的支付命令,他以為是詐騙集團手法不予理會而未提出異議,導致該支付命令確定而遭強制執行,A男在對方聲請強制執行後,就得付出這30萬元。即便事後A男證明某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的本票簽名根本就不是A本人親簽,法院也會以「A男未能找出是誰偽造借據」而駁回A男的再審聲請,拒絕撤銷該支付命令。(實際案例可參考司改會改編故事:「福爾摩斯、柯南、CSI,甚至李昌鈺博士也無法平反的支付命令冤案」)

但法官錯了嗎?法官沒有錯,現行法令就是這麼規定。即便3年前三重簡易庭法官呂安樂就曾挑戰過支付命令的缺失,判決沒有申辦信用卡的吳姓男子不應莫名償還卡債,但仍遭到上級審駁回吳男的再審之訴。也就是說,即使有法官勇於挑戰支付命令規定的不合理,但其判決還是違反現行法律規定而遭撤銷。(實際案例可參考司改會改編故事:「連法官『違法』也『無法』挽救的支付命令冤案」)

因此民間司改會認為,目前支付命令核發的標準過於寬鬆,法律對於未經債務人提出異議的支付命令賦予過於絕對的效力,而事後救濟又過於嚴苛,幾乎形同虛設,導致支付命令受害人有冤難伸,法院淪為詐騙幫兇,因此支付命令已走到不得不深刻檢討及修正的地步。

今天早上,一名深受支付命令惡法之苦的被害人將於高雄地院前以行動劇方式訴說冤情,公開詐騙集團的犯罪手法,希望號召更多人關注「支付命令修正草案」,填補法律漏洞。(郭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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