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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擬設立即獎 最高3千



〔記者楊久瑩、陳璟民、洪美秀、黃美珠、吳世聰/綜合報導〕


銓敘部新點子 學者:早該推動

銓敘部計畫推出史無前例的政策,擬仿民間企業作法給予公務員「立即獎」肯定,一次最高獎金三千元,不限次數,隨時頒獎給認真的公務員;學者認為早該推動,但三千元太少;業界則建議政府給獎要有效率、不能淪為酬庸,更要發揮「立即」效果。

公務機關經常挨批行政績效有如一攤死水,正進行改革的公務員考績法,雖增設優等百分之五,仍遭外界批評激勵有限。

銓敘部即將搭配考績法配套推出的「公務員工作意願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將仿民間企業推出「立即獎」的專案獎勵方案,一次最高獎金三千元(等值商品,或可為禮券或獎品),不必像年終獎金或考績獎金,須等到年底才能發放,確立法源後,將授權各機關於業務預算下編列。

「好政策,早該做了!」政大公共行政系主任施能傑認為,為鼓勵公務員上進,符合人性的激勵措施應多規劃,但三千元獎勵對提出創新改革,能幫政府省下大筆預算的公務員,顯得小氣;建議於人事費用項下編列預算,增加給獎彈性。

國內知名企業人事主管林品言則提醒,政府發立即獎一定要「立即」,務必簡化流程,才能達到激勵效果,而且給獎的過程更要透明,可受公評。

從業務預算編列 可由民眾票選

銓敘部指出,搭配考績法修法,將甲等考績從原先七十五%,大幅降低至六十五%,省下的錢,將拿來做為立即獎金的來源。官員認為,相較於大家統統拿甲,獎金更能有效激勵認真的公務員。

但外界也疑慮立即獎可能成為主管私人「小金庫」,如何避免主管因個人喜好亂發獎金、浪費人民納稅錢?銓敘部於擬定的辦法中,相關規定包括第一線服務人員經機關舉辦民眾票選表現優異、參與機關研究有重大成效、機關績效評比提前達到目標等,才能由主管簽報立即獎。

地方政府樂見 盼審核標準明確

台北市政府人事處處長韓英俊表示,銓敘部此一規劃,可望增加首長人事獎懲的權力與工具,但也要有具體明確的核獎基準,否則容易引發敘獎不公的風波。此外,降低考列甲等比例,新增優等,能夠省下多少金額作為立即獎的經費來源,必須要精算。

新竹市政府十幾年前為納取民眾或公務員所提的建議,設立「創意新點子」意見箱,不管是公務員或民眾都可提供意見,只要被市府採納,就可得到獎金,不過實施至今雖有部分意見被採納推行,但仍多流於形式。

市長許明財說,政府立意不錯,但若是由業務主管決定立即獎,會使主管權限擴大,建議應訂定審核標準與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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