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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資方:照發基本工資 乾脆裁員



【聯合晚報╱記者羅緗綸、謝進盛、黃寅、蔡佳妤、胡宗鳳/連線報導】 2008.12.18 03:12 pm


勞委會改弦易轍,規定企業若實施無薪假,員工月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企業放員工無薪假,造成低於最低工資的部分,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總會長洪猶男建議由政府補助,他說:「政府不能吃定廠商,那會造成大裁員!」他建議由政府補助基本工資差額,並認為這是「比政府最後付出非志願離職勞工六成失業補助金還划算」的作法。

洪猶男說,現在一走進工業區,大家的問候語都是你是做幾休幾?景氣之差可以想見,而這些還未被辭退的勞工,可視為「準失業勞工」。例如一個勞工做三休四,每月僅能獲得一萬元,所不足最低工資的7280元,應由政府補助。

他說,若政府一定要吃定企業,企業最後受不了,只有裁員一條路,到時候那麼這些非志願離職勞工去領失業補助,依規定可以領每月六成薪,連續領半年,也就是原來領薪水3萬的可以領1萬8千元,連續領半年,「政府划算嗎?」他並不平的說,新竹、台中和台南三個科學園區廠商都有獲得租金減半的優惠,相對於聯合總會其他的1萬4千個未位在於科學園區的廠商內,且土地屬自有的廠家不公平,希望政府在非常時期停徵這些廠家一年的營業稅。

台中縣國展精密企業社負責人張國章表示,機械業幾乎跌倒谷底,他已連續三個月接不到工作,「現在都在吃老本」,三名員工暫時休息,目前每月仍有基本工資;但景氣短期內不會復甦,預估明年無法再付基本工資,若勞委會強制規定,到時候只好裁員。

台中工業區廠商協進會理事長楊德華也說,無薪休假是企業不得已做法,「有很多老闆為了顧及員工生計,自己都出去找工作了」;如果政府硬要介入,可能造成企業主乾脆發遣散費給員工,屆時受害的還是勞工。他認為,政府應讓勞資自行協商,一起找出共度難關的方法。

南科大廠奇美電子公關專員陳靜燕不諱言,包括奇美在內,園區不少廠商產能利用率往下掉,人力過剩是普遍問題,業者都咬牙苦撐;如果勞委會有新規定,「政府怎麼規定就怎麼做。」美商康寧公司公關經理周秀芳表示「我們是外商公司,不會帶頭違法」,會遵照法令辦理。

新竹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維權表示,勞工關心無薪假問題,因為會影響勞工權益和基本的生活費用,全省各縣市產業總工會都將捍衛實領月薪不能低於基本最低工資權益的立場,希望勞委會堅持到底,並嚴格查核。黃維權說,他們也會要求廠商,不能因月薪不得低於基本最低工資,而採取歇業或乾脆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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