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6 18:07 韓啟賢
勞工休無薪假,每月領到的薪水會不會低於1萬7千多元新台幣的基本工資呢?勞委會主委王如玄16日宣布停止適用1991年的行政解釋令函,新的解釋要求勞雇協議無薪休假後的薪資,每月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王如玄還說,雇主如要員工休無薪假,減少勞工的工時與工資,必須徵得勞工同意。
景氣不佳,很多廠商會以讓員工無薪休假的方式,來因應衝擊。勞委會主委王如玄15日表示,無薪休假導致工時縮短,按比例減少工資,以致可能低於基本工資,是民進黨執政8年來的政策。
而王如玄在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相信當時是基於保護勞工的立場,擔心一旦強制維持基本工資,可能害得勞工被裁員,對勞工更不利;而這不是對與錯的問題,是價值選擇的問題,當時做此解釋有其時空背景。王如玄還表示,經過與學者專家開會討論後決定,雇主受景氣因素影響導致訂單減少,所造成的停工或減產,是可歸責於雇主的事由,雇主仍應依原勞動契約給付工資。如果雇主欲採無薪休假的方式,暫時減少勞工工作時間與減少工資,必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以實施。
而為了保障勞工基本生活,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王如玄說:『雇主給付勞工的工資,固可比例減少,但對於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而言,為了保障勞工基本生活,雇主每月給付的工資仍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數,17280元。』
王如玄指出,做出新解釋令後,雇主可能裁員的顧慮還是會存在,但勞委會的就業安定體系已逐步加強,包括失業給付、職業媒合、職業訓練及就業安定輔導團等等都可提供協助。如有雇主違反規定,歡迎勞工來申訴,勞委會將依相關法規處理。
- Dec 16 Tue 2008 19:12
[新聞] 王如玄:無薪休假勞工薪資 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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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無薪休假勞工薪資 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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