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藍推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列優先法案

〔記者施曉光、曾韋禎/台北報導〕


執政黨行政、立法部門最近透過黨政協商平台獲致共識,決採行政院版「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實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制度,並列為優先法案,除落實馬總統競選支票,也因應今年恐更為嚴重的無薪假問題,讓勞工在不景氣時可在家照顧幼兒,還有津貼可領,並幫助企業減輕負擔,抑制失業率上升。

就業保險基金支付 勞團反對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黃淑英對此表示樂觀其成,但擔心現在如此不景氣,婦女怕無法重回原工作崗位,可能不敢使用。此項修法要不是國民黨當年堅持二年育嬰假,早就通過了,但若要拿就業保險基金來發育嬰假津貼作為社會福利,勞工團體並不贊成。

雙薪夫妻 最長可請領12個月

根據勞委會規劃,被保險人撫育每一子女最長發給六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每月按留職停薪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六成計算發給,夫妻倆若都有參加勞保,可以先後留職停薪,合計最長可領十二個月。

若以目前全體勞工平均投保薪資大約二萬九千元計算,每月可領津貼為一萬七千四百元,與勞委會規定無薪休假每月薪資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基本工資的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差不多,但對企業與勞工兩方而言,前者可以減輕負擔一萬七千多元的人事成本,後者可以利用這波不景氣的時間,在家照顧子女。

勞委會以父母各得請領六個月津貼推估,一年所需經費約新台幣八十點八億元,以目前就業保險基金累積至八百五十億元,尚在保險財務可以負擔範圍。

不過,根據草案規定,被保險人年資須合計滿一年以上,撫育子女限定滿三歲以前,若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以發給一人為限,而且父母不得同時請領,必須擇一人申請。

勞工失業給付額度 加計眷屬

此外,為加強照顧非自願失業勞工家庭,草案增訂被保險人於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若有受扶養眷屬,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退保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十%多給給付,最多計至二十%。


延伸閱讀

怕丟職難升遷…不敢請育嬰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gapanthu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