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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唬人 美白除皺品需15天才有效
2009年07月28日蘋果日報
購物台廣告充斥各式宣稱美白、除皺立即見效的化妝品,昨(27)日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處長林金富表示,8/1起化妝保養品廣告及包裝上,不能使用「立即」、「馬上」、「瞬間」等誇大字眼,也提醒民眾勿聽信誇大不實的廣告。
于賓美容皮膚科診所院長彭于賓指出,含藥醫學美容用品都不能宣稱立即見效,因為皮膚的新陳代謝有一定的時間,角質軟化、剝落、再生的過程約要一個星期,如果只是添加在一般粉餅、粉底液中,至少需連續使用15天以上才會出現效果,大多數消費者會覺得使用後出現成效,頂多只是皮膚保濕度提升,讓皮膚暫時看來有光澤。
化妝保養品無法速效
左旋C、洋甘菊、熊果素等都是一般化妝品中常見美白成分,甘油、玻尿酸則被運用於提升保濕,對除皺也有改善作用。彭于賓醫師強調,一般醫學美容用品所添加的美白及抗皺成分濃度,會比非醫學美容用品高,但即使是醫學美容用品,也無法在使用後馬上有成效。而之前有產品宣稱「7分鐘速效」的除皺霜,彭于賓醫師說明任何美容產品強調速效,大多涉及誇大不實,一般面霜、乳液、精華液等強調可改善皺紋的保養品,至少需15天才會開始發揮作用,民眾對這類強調速效的產品,不要過於迷信誇大廣告詞,砸了錢卻無預期效果。
常換品牌效果增加
而民眾常以為要長期固定用同一品牌,或整系列都用同一品牌,但彭于賓醫師認為,不論化妝品或保養品,只要肌膚使用後無出現過敏或不適現象,其實可時常更換品牌。皮膚長期使用同一品牌,會逐漸適應這些保養成分,吸收作用程度會變低,這也是有些人認為保養品用愈久,效果愈不明顯的原因。彭于賓醫師建議可常更換品牌,讓皮膚對保養成分的吸收度維持在最佳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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