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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可退休?恐爆解僱潮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09.01.07 03:44 pm


勞委會:恐增企業成本

立法院修正勞基法第53條,對勞工舊制退休制度的大放送,雖然法令有利老資格的勞工,但主管機關勞委會擔心,修法增訂勞工滿60歲就可以申請退休,將造成企業馬上要支付大筆退休金,增加經營成本;其次,企業若考量人力成本,恐藉由資遣或迫使勞工自願離職,規避退休金。

此外,勞委會認為,這項修法違反當初雇主聘僱勞工的契約約定,因此態度傾向保留,但立委堅持修法,最後在年滿60歲以外,增訂年資滿10年條件,勞委會勉強同意。只是,這對超過50歲以後、採用舊制退休制度的勞工,可能非常不利,企業有可能成本考量,提前請走這些老資格的勞工。


折衷!企業可調整人力

【記者吳孟庭/台北報導】

針對勞動基準法勞工自請退休的規定從滿15年年資可在55歲退休,增加另一個方案是滿10年年資60歲退休,全國產業公會秘書長謝創智表示,此為一個折衷方式,讓企業主可以人力調整,又能不用先給付工作沒幾年的高齡員工的退休金。

謝創智指出,對於投保勞保新制者並沒有影響,因為雇主本來就是按月提撥退休金,但對於投保勞保舊制者,以往台灣的雇主常常不提繳或不按月繳,導致可能拿不到退休金的危機。

他說明,因為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根據統計,平均企業的存活率為13年,雇主常因為認為員工不會留在該企業直到退休,或是離退休還早,所以不先提繳,現在勞工要請退休金才說領不到,這是陋習。

因此他認為只要有按月繳交,企業負擔就不至於太重。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台灣到底有多少勞工受無薪假衝擊? 官方版調查數據出爐!勞委會今天公布調查狀況,全台200以上員工、2953家企業中,去年12月實施無薪假企業約17.8%,受影響人數20.2萬人,佔全體勞工8.9%,每月平均休假天數為4天,等於是每周做4休3。實施無薪假比例最高者為製造業,其次是批發、零售業。

就規模別觀察,放無薪假的勞工多受僱於500人以上大規模事業單位(有14.4萬人、占71.4%),平均每家事業單位有830名勞工在放無薪假。

勞委會表示,企業200人以下實施無薪假比例不高。

就去年12月間有放無薪假者來看,整體平均無薪假天數為4 天,相當於「做四休三」。製造業實施無薪假最多,其中以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64.3%)、電子零組件製造業(56.9%)採行比率較高,受影響人數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最多(約11.1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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