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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勞工免費法律諮詢中心 掛牌

【聯合報╱記者吳佩玲/桃園報導】 2009.03.10 03:06 am


桃園縣政府昨天在法律扶助基金會、桃園縣律師公會協助下,在縣府7樓成立「勞工免費法律諮詢中心」,往後勞工受到雇主不當對待或濫放無薪假、關廠歇業問題,都可請求法律協助,勞委會或縣府會發給訴訟或生活補助。

「勞工免費法律諮詢中心」結合一般法律案件,由桃園縣律師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駐點服務,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1時30分,電話為:3366075或打縣府總機3322101轉6802、6803分機。

金融海嘯衝擊,去年底至今年初,桃縣放無薪假公司有103家,人數高達3萬2998人,透過縣府協助處理的有50家,最後因為無薪假而造成員工薪水低於基本工資的有8家被縣府開單處分。

勞動及人力資源處長何采純表示,縣府多年來利用勞工權益基金,貼補權益受損勞工律師費、訴訟生活補助與關廠歇業、職災補助,但去年這些補助金額的確大幅提高3倍,顯見失業勞工迫切需要。

何采純說,勞委會已放寬勞工打官司、寫訴狀之補助,單一訴訟特殊狀況最高6萬元,集體訴訟最高20萬元。由於縣府也有補助,勞工或工會可視其需要,擇一申請。

所適用法律扶助如下:一、勞動基準法終止勞動契約之爭議。二、未保勞保或就保,或是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三、勞工發生職災致傷病或殘廢、死亡,雇主未補償。四、雇主關廠歇業,積欠工資等爭議。五、不當勞動行為。六、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七、大量解雇勞工引發之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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