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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遣制」 勞團揚言五一抗爭

林宏聰、朱芳瑤/綜合報導


 針對勞動派遣是否應該存在,行政院勞委會十七日將在高雄縣勞工局舉辦公共論壇,聽取勞工團體意見。高雄縣產業總工會認為,勞動派遣制度剝削下,勞工工作毫無保障,若政府不禁止,不排除串連各地勞工團體,五月一日勞動節北上抗爭。

 國內目前勞動派遣、勞務委外、定期契約等「非典型雇用型態」盛行,高雄縣產業總工會強烈反對。高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李健銘指出,勞動派遣是雇主為節省人力成本構想出來的工作型態,人力派遣公司居中賺取超額利潤,進行中間剝削。當勞工發生職災時,派遣公司和工作單位常常互踢皮球,造成職災勞工求償無門,產總主張以法律禁止勞動派遣。

 產總認為 政府應明文禁止

 常務理事林進源也說,中央政府單位也進用許多派遣人力,各勞團的反對聲音一直不受重視。直到這一波金融海嘯來襲,公司裁員、放無薪假多從派遣工開始,勞委會才逐漸正視問題嚴重性。

 李健銘主張,政府應明文規定「禁止勞動派遣」,比照勞基法對定期契約的規定,資方應將派遣勞工認定為直接雇用的員工。他也建議將派遣公司改為特許制,嚴格限制雇主採用勞動派遣。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長劉傳名表示,勞委會沒有預設立場,目前持續聽取各方意見。但勞動派遣存在已久,現行法令規範不足,易引發勞資爭議,若能法制化,對派遣工應是好事。勞政單位對派遣公司的許可設立是否從嚴、建立派遣公司稽查制度等,也是勞動派遣法制化討論的重點。

 勞委會表示 沒有預設立場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目前對勞動派遣的討論流於空泛,一直在立不立「勞動派遣法」上打轉。他分析,現行各派遣公司對派遣工幾乎都是簽定期契約,藉此省下解雇員工的成本,最被勞工團體詬病。

 他認為,對派遣公司與派遣工而言,「派遣」是一份經常性工作,根據勞基法第九條,其實應簽不定期契約,派遣工的權利可獲得更多保障。

 他說,只要勞委會嚴格執行該條款,即可解決大部分的派遣爭議,「政府一直不敢去查,因為一查幾乎所有派遣公司都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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