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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護擬納外勞 立委反對



〔記者羅添斌、陳梅英/台北報導〕


長期照護保險法與現行長期照護10年計畫差異

長期照護保險法年底草案才會出爐,將以現行已推出長期照護十年計畫為基礎,初步將以衛生署為主管機關,委託健保局承保,唯究竟全民或四十歲以上納保、現金或服務給付均尚未定案。不過,政府決定適度引進外籍看護工,引發立委反彈,痛斥這項做法是經建會擺了勞委會一道,會害慘勞委會主委王如玄。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天聽取長期照護十年計畫執行狀況與規劃情形報告。經建會主委陳添枝指出,為落實長期照護十年計畫,將在今年五至七月撰寫長期照護保險規劃總報告,今年年底前完成「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並預計於民國一百年開辦長期照護保險。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報告指出,國人照顧需求應優先由國內照顧服務體系提供,但基於人道考量及補充性原則,必須適度引進外籍看護工,並積極檢討外籍看護工政策。王如玄還指出,至今年二月底止,外籍看護工在台人數計十六萬八千餘人,勞委會認為應整合納入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的服務人力資源規劃。

陳節如為本國勞工就業請命

立委陳節如對此則堅決反對,她認為台灣失業情況嚴峻,應該禁用外勞,增加本國勞工就業。經建會副主委單驥表示,目前日本已在考量納入外籍看護工,對我國而言,本國人力還是優先規劃。

勞委會表示,為鼓勵雇主聘僱本國籍、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照護員,只要符合相關規定,並聘僱連續滿一個月起,就可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發給補助金,依每一名被看護者發給雇主每個月一萬元,最高補助十二個月。

官員認為,當長照保險法實施後,長照服務成為一個有機會發展的醫療產業,勢必會吸引更多民間業者投入,衍生相關的工作也會相當可觀,長期對於本國勞工就業應該有幫助。

全民或40歲以上納保? 未定案

經建會官員表示,目前已推出的長照十年計畫與經建會正在規劃預計一百年實施的長照保險計畫最大差異,在於前者由政府編列預算,後者則是由被保險人也就是全民共同負擔,但究竟要採取德國經驗全民納保還是日本經驗四十歲以上才加入保險,尚未取得共識。

至於在給付方式上,目前較有共識的是以實物(服務)為主、現金為輔,唯擔心不肖家人把老人或失能者接回家只為領現金補助無實際照顧,因此規劃中也提出現金給付原則與相關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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