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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惡性倒閉 政府跨國訴訟

【聯合報╱特派記者林琮盛/東莞報導】 2008.12.23 02:18 am


面對珠三角地區不少外資企業惡性倒閉,留下爛攤子給當地政府,中共中央決定祭出霹靂手段。往後,對於「非正常」撤離中國的外資,將進行跨國追究和訴訟,避免惡性倒閉出現骨牌效應。

近日,中國商務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聯手推出新規定,對於非正常撤離中國的外資,將進行跨國追究與訟訴相關工作。

同時,對於不履行正常清算義務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外資企業,中方當事人提起的民事訴訟在中國法院勝訴後,如敗訴的外國當事人在中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勝訴方可依法請求外國法院承認執行中國法院判決。

對此,東莞市外經貿局表示,商務部等四部門出台的新規,將可大大保護中方利益。

同時,東莞也已建立外資企業倒閉風險的預警機制,加強風險防範。

在具體操作上,官方主要是藉由落實外資企業倒閉責任機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鎮(街)建立外資企業運營狀況檔案,全方位跟蹤外資企業的運營情況。

此外,強化來料加工企業的「五大員」(廠長、報關員、倉管員、出納員和會計員)中方派出的做法,加強對企業運營情況的及時掌握,防止外資非正常撤離。

今年合俊倒閉、韋旭惡性倒閉後,僅支付工人工資一項,東莞樟木頭鎮政府和長安鎮政府,就分別墊付2400萬人民幣和700萬元,但出於穩定需要,政府只好大出血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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