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繳不起 五招保權益
2009-01-21 中國時報 【陳怡慈/台北報導】
面臨裁員、減薪、失業、生病或是過年手頭比較緊,如果這個時候又接到保險公司的繳費通知單,面對臨時性的手頭不寬裕,無法一次繳清保費,中國人壽副總黃忠濱提醒,將保單解約不是唯一的解決之道,可善用下列五種方式保障權益。
第一招:繳費方式暫時改月繳。如果因為臨時繳不出一大筆保費,可暫時變更為月繳或季繳,例如每年繳五萬元,若一次無法繳年繳保費時,可以變更為月繳方式,暫時緩和經濟壓力。惟累計月繳金額將會較年繳保費高。
保單解約划不來 可辦自動墊繳
第二招:辦理自動墊繳。所謂「自動墊繳」乃是保戶同意在寬限期屆滿後仍未繳納保費時,由保險公司以該保單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先行代為繳交來抵繳應付之保費及利息,以維持保單的效力。
自動墊繳的最大好處是墊繳保費期間,所有保障不變;但,這筆錢是需要收利息的,利率大多等同於保單貸款的利率。
如果保戶一直都沒能補繳回墊繳之保費與利息,等到保單的價值準備金都墊繳完畢時,保單效力也就隨之停止,比較適合短期內有能力重新繳費的保戶。
第三招:縮小保單保額。保戶也可以選擇以縮小保單之保險金額的方式來減輕繳費壓力,比如說將原本五百萬元的保險金額縮小為一百萬元,則所需要繳交的保險費也會相對降低。
要注意的是,減額後之保額,不得低於該保險契約之最低承保金額,同時,保戶若已申請保單借款或代墊保費時,必須先行清償後才可以辦理縮小保單保額。
另須注意的是,除非條款約定可以申請提高保額,否則一旦縮小保額後,因縮小部份已視同解約退還解約金,無法再要求恢復或提高保險金額。
申請減額繳清保險 維持原保障
第四招:減額繳清保險。當保單已經繳費累積了相當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即便暫無能力繳費,也可申請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
亦即,在維持原保障項目下,將保額縮小,縮小之保額係以申請當時積存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及保單貸款本息、欠繳保費,墊繳保費本息後之餘額計算其一次購買所能保障的保險金額。
第五招:展期定期保險。當保單累積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保戶也可選擇向保險公司申請以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營業費用及保單貸款本息、欠繳保費,墊繳保費本息後的餘額,更改契約成為展期定期保險。
假設買20年期還本型終身險,想要養老、儲蓄、保障通通包,但5年後發現繳不起,這時可選擇身故保障的保額不變,但其他的保障減少或歸零,保戶無需再繳交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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